各学院:
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安排,我校2020届毕业生将于6月下旬办理派遣。为了进一步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,经研究,决定为有需要的毕业生办理延缓派遣服务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申请延缓派遣的条件:
1.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,但目前仍未取得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(接收函)的毕业生。
2.有就业单位,但单位暂不解决档案、户口,而毕业生又不愿把档案、户口在毕业时迁回生源地的。
3.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收的,主要适用于报考公务员、事业单位等的同学。
二、延缓派遣申请办理手续
1.毕业生根据个人就业情况和意愿填写《延缓派遣申请表》,向所在学院提出缓派申请。
2.各学院严格审核、确认本学院缓派名单,向招生就业处提交缓派毕业生花名册。
3.招生就业处复核全校缓派名单,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,批准后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延缓派遣。
特别提醒:
1.延缓派遣的毕业生暂不打印报到证,等就业手续齐全后凭《延缓派遣申请表》解除缓派,办理派遣。
2.升学、出国留学(出境)的毕业生、结业生不能办理延缓就业。
3.各学院于6月28日向招就处统一提交申请缓派毕业生花名册。
4.延缓派遣期限最长为两年,期间请妥善保存延缓就业协议书,是取消延缓的必要凭证!
5.延缓派遣是国家为大学生提供的便利政策,适用于暂时无法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。
招生就业处
2020年6月23日